(一) 供水价格
生活用水2.4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2.9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3.0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3.80元/立方米。
(二) 电费
1.工业用动力电:0.7686元/度;
2.非居民用照明用电:0.7966元/度;
3.居民生活用电:0.54元/度。
(三)工商注册限度及一期投资限度
1.
投资总额小于3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70%;
2.
投资总额大于300万美元、小于等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大于50%,但最低210万美元;
3.
投资总额大于1000万美元、小于等于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大于等于40%,但最低500万美元;
4.
投资总额大于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大于等于1/3,但最低1200万美元。
(四)注册费
名称查询、核准200元;批准证书620元;企业法人代码198元;工商登记费(注册资本的0.08%,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0.04%,超过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费);印章300元;税务登记费100元,海关注册登记费180元;外汇登记费100元;发票购用证300元;增值税申请费200元。外商只需提供护照、相片及公司相关资料后,由专人负责在12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
(五)基础建设成本
1.自建费用:非标准厂房钢结构500元/平方米,砼结构600元/平方米;标准厂房结构350-450元/平方米,砼结构400-550元/平方米(不包括水、电配套);城建行政服务收费35-50元/平方米。建设费用可分期付款。
2.租赁费用:新建厂房(配套齐全)10美元/平方米.年(左右);旧厂房(配套齐全)8美元/平方米.年(左右)。
(六)企业工资标准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实公布。目前,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月。
(七)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目前我市外资企业养老保险金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为企业20%、个人8%。工伤保险根据企业性质确定,收费标准为0.6%-1.8%,由企业全部负担。
(八)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九)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
1.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新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下的进口设备,一律先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查产品全部直接出口情况属实的,每年返还已纳税的20%,5年内予以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