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设置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诊所设置审批
二、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三、监管措施及流程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四、监管处理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五、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事项“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二、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三、监管措施及流程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四、监管处理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五、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事项“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二、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三、监管措施及流程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四、监管处理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五、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莱西市商务局
四、备案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2、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88405397
诊所执业登记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诊所执业登记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暂行)。
四、备案改革措施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依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函﹝2021﹞263号)执行。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诊所执业登记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诊所执业登记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备案改革措施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注:《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国家尚未正式印发,待印发后对社会公布受理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
五、监管措施及流程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
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六、监管处理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的审批改革举措
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各便民服务中心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区(市)行政审批局
四、备案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保证声明(签字盖章)
2.已签章的《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需提交:
1.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委托代理书(签字盖章)
(二)办理流程
销售者申请→审批部门审查→备案
(三)办理时限
当日
五、监管措施及流程
(一)监管措施
1.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对备案食品销售者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食品销售者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对备案食品销售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二)监管流程
监督检查→风险等级评定→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
六、监管处理
1.备案食品销售者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处罚。
2.发现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处罚。
七、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备案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山东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主要包括备案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粮食收购地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
(二)办理流程
根据《山东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粮食收购企业应在从事收购活动前或收购活动开始后10日内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填写《山东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报送至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在1个工作日内为备案企业进行答复。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88484507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监管措施及流程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对在辖区内进行粮食收购企业的资格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五、监管处理
市发展改革局将查实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处理。
六、投诉举报电话
0532-88484507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举措
一、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公安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和《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4、经营场所房间(标明房号)、服务台、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有关情况说明并附平面图
5、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受理条件
(1)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房屋建筑、经营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具有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
(4)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5)具备查验住宿旅客身份证件并登记上传的设备;
(6)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有治安保卫和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后,应当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愿意作出承诺的,签名确认后向行政许可决定机关递交告知承诺书,并提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全部证明材料。
2、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收到申请人签名的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文书。
(四)办理时限
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五、监管措施及流程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应当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特种行业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人承诺的内容不符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
六、监管处理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建立诚信档案,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记入诚信档案,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对于隐瞒欺骗、提供虚假材料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 杨秀清; 电话:0532-66588632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公安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和《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坐落位置平面图、内部设施平面图以及合法使用证明
5、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清单
6、承接登记、可疑情况报告、信息报送、档案保管交接以及作废章坯销毁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后,应当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愿意作出承诺的,签名确认后向行政许可决定机关递交告知承诺书,并提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全部证明材料。
2、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收到申请人签名的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文书。
(三)办理时限
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五、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 杨秀清; 电话:0532-6658863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公安局
四、监管措施及流程
(一)法定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五)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携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在地区县级公安机关承诺符合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经行政审核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2、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执信息网络安全告知承诺书办理后续手续。
(三)作出承诺的时限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2日内作出承诺。
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承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做好检查准备
1、本告知承诺书有效期为2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超出承诺书有效期后,办理相关审核事项应当重新签订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必须在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后,才能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试运营);
3、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划开业时间发生变动,申请人应当在实际开业日期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上通报公安机关。
(五)实地检查
申请人在具备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后,应主动同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配合实地检查工作。
实地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2、检查以下材料,请申请人提前准备:
1)营业执照;
2)《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安装说明材料;
3)网络拓扑结构图;
4)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五、监管处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正式开展经营活动20个工作日内,对其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履行承诺的信息网络安全责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六、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张银 联系电话:0532-66588079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3.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应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
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下载“操作手册”,
按照“操作手册”说明,注册和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规定的电子材料(其中承诺书为 pdf 格式扫描件, 内部规范为 pdf 格式扫描件或者 doc 格式文档)。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审批部门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在 1个工作日内颁发执业许可证书。同时,将审批结果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等指定网站予以公告。
3.财政部门将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两个月内,依法对中介
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包括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且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代理记账业务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监管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及流程
市财政局通过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五、监管处理
市财政局对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将撤销其许可,并对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警告。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坏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
8848330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
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3.教学及实习场地证明(属自有场地的应出具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缴费证明、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4.承诺书。5.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审批: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3.学校理事会同意变更事项的决议(仅变更学校地址、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提供)。4.变更后的学校章程(仅变更学校地址、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提供)。5.承诺书。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审批:1.申请报告。2.学校理事会同意终止办学的决议。3.原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4.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举办者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2.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举办者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承诺事项、事后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3.承诺。举办者签署承诺书。4.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办学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三)办理时限
即办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3.教学及实习场地证明(属自有场地的应出具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缴费证明、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4.承诺书。5.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审批: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3.学校理事会同意变更事项的决议(仅变更学校地址、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提供)。4.变更后的学校章程(仅变更学校地址、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提供)。5.承诺书。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审批:1.申请报告。2.学校理事会同意终止办学的决议。3.原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4.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举办者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2.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举办者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承诺事项、事后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3.承诺。举办者签署承诺书。4.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办学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三)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五、监管措施及流程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需要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适合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
(2)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等,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事先告知的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或发放相关告知文书。
(3)按规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4)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讨论确认检查表中的相关检查结果,并由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政府工作平台。
六、监管处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投诉举报电话
电话:66039373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其他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举办者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2.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举办者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承诺事项、事后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3.承诺。举办者签署承诺书。4.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及流程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取得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满一年,但年度经营情况零报告的机构定期检查。
3.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风险评估或者黑名单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处理
2.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4.未按《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明示有关事项、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务台账和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投诉举报电话
电话:6603938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告知书》、《申请人的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制证。
(三)办理时限
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五、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5700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管措施及流程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
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五、监管处理
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等相关执法机构,由执法部门执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投诉举报电话
88484289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告知书》、《申请人的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制证。
(三)办理时限
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事项“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及流程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
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
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五、监管处理
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等相关执法机构,由执法部门执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投诉举报电话
8848428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一)提交材料
详见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
(二)办理流程
详见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
(三)办理时限
详见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
五、监管措施及流程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六、监管处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通过,2019年4月修改)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卫生部令第80号公布,2017年12月修改)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提交材料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告知、申请。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条件,申请人对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告知的内容,提交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
2.受理、许可证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适用告知承诺的情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许可,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依法送达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由原来的承诺件(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变为即办件,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
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3.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
4.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
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
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五、监管程序
1.监管内容:1)是否改变民办学校名称、举办者、办学层次、类别和培训内容;2)收退费是否规范,收费不能超过3个月;3)是否擅自变更办学地址、变更后是否达标;4)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5)公开栏是否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2.监管方式:现场检查。3.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检查结果。4.如果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六、监管处理
持有效执法证件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对办学行为存在违法违规的民办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史伟利 李林澎 ;联系电话:66896696 66897138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1.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决定—办结。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申请表》、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即时办理(不含现场勘验时限)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需要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适合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
2.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等,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事先告知的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或发放相关告知文书。
3.按规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4.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讨论确认检查表中的相关检查结果,并由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政府工作平台。
六、监管处理
1.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投诉举报电话
电话:66030053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权限内矿种)。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办事材料,删繁就简、规范优化业务办事流程及一次性告知指南,贯彻落实“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大幅容缺申请材料。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通过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营业执照免提交。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大幅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在原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提速。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内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证照管理运行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3968806。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权限内矿种)。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五、监管程序
1.督促采矿权人按要求填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公示;
2.公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收到异议举报的,立即开展核查;
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实地核查;
4.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违法违规、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和情形进行分类处理、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认定。
5.通过日常监管跟踪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采矿权人违法违规、义务履行不到位等情形的进行分类处理,按程序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列入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3968806。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1.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事项(包含申请、变更、换证、注销)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即可办理;
2.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压缩审批时限到8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0532-88499900)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
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五、监管程序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规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六、监管处理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规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联系电话:0532-88499900)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青岛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安排专人对房地产项目不定时巡查,及时发现未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行为;二是依托房地产开发系统,对开发企业填报的开发量、开发业绩等情况进行初步核定,作为资质监管依据;三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管程序
查找问题线索——取证——按规定处罚
六、监管处理
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七、投诉举报电话
58911875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1.推进信息共享,对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的企业信息、公民信息、资质资格证书、社保缴纳等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2.全面推行燃气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实行燃气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依托“青岛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实现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申请、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五、投诉举报电话
66035700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五、监管程序
(一)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二)现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向检查对象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填写检查记录,告知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由双方签字认可。
(三)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帐,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留存归档,以备查用。
(四)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一)检查中发现企业不再具备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的,移送审批部门撤销原许可或者移送执法部门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检查中发现企业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三)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发现企业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失信行为的,审批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对管理部门移送的案源线索材料,执法部门及时进行审查处理,及时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信息反馈管理部门。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决定等信息书面函告作出资质许可的部门处理。
七、投诉举报电话
批后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0532-87420809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申请后,公示期间发送现场踏勘的函。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收到现场踏勘结论反馈表后,立即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办事指南。
五、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5700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管措施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监管程序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审核申请材料
六、监管处理
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相关执法机构,由执法部门执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投诉举报电话
88484289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减为15个工作日。
(二)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办事指南。
五、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5700
关于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出租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监管程序
(一)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受理查处属地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案件。
(二)莱西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承办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投诉,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受理查处属地出租汽车投诉的处罚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出租汽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监管等工作。
六、监管处理
《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二)伪造、变造、冒用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车辆参加审验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驾驶员教育培训的;(三)不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调查的;(四)遇有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时,不服从相关部门统一调度的。第三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销或者移送许可机关撤销其行政许可。
七、投诉举报电话
88484289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监管程序
(一)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受理查处属地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案件。
(二)莱西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承办出租车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投诉,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受理查处属地出租汽车投诉的处罚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出租汽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监管等工作。
六、监管处理
《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二)伪造、变造、冒用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车辆参加审验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驾驶员教育培训的;(三)不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调查的;(四)遇有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时,不服从相关部门统一调度的。第三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销或者移送许可机关撤销其行政许可。
投诉举报电话
88484289
河道采砂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河道采砂许可证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程序
1.优化办理流程,由“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办结”四个环节压减至“受理—审查—决定/发证”三个环节。
2.精简申请材料,由原来的8件精简至4件。
3.压缩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时间)。
(二)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审批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河道采砂规划及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依法依规审批。
(三)因地制宜灵活审批
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审批方式。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采砂行政许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五、投诉电话
0532-66035700
河道采砂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
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
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
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
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监管程序
1.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工作要求。
2.通知检查对象。正式印发检查通知,成立检查组。
3.实施检查。听取河道采砂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情况汇报和查阅档案材料,查看河道采砂现场,与有关人员交流和质询。
4.检查结果反馈。根据检查的情况,向被检查镇(街道)现场反馈检查意见。一般问题现场反馈;对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由市水利局书面反馈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5.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如反映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督促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反映采砂影响矿产资源流失的,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6.有关检查结果材料存档。
六、监管处理
1.对一般性问题,在河道采砂检查记录表中提出监督检查意见,明确整改要求,由检查组现场反馈被检查的镇(街道)进行整改。
2.对存在问题严重的镇(街道),由市水利局向镇(街道)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由镇(街道)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向市水利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七、投诉举报电话
水利局办公室:0532-88484528
取水许可证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1.推行区域评估项目告知承诺制。我市已对北汽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水资源论证进行统一评估,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并对评估报告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园区功能定位、规划目标和工作实际,提出区域评估负面清单,区域评估成果已通过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公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推进对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园区内负面清单之外的建设项目,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园区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等水行政许可的项目,应符合区域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等有关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后,由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审批,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2.全面推行水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实行水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依托“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3.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制度。对年取用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下,以及日取用地下水100立方米以下的非高耗水、非高污染行业自备水源的建设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行政审批部门直接审批。
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对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细化和明确技术审查标准,将技术审查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取水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取用水监督检查方案,并成立检查组。
2.通知相对人或镇(街道)政府,告知监督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
3.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等方式,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取水许可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
4.总结专项检查情况,根据需要向取水单位和个人,或镇(街道)政府下达整改通知。
5.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有关材料存档。
六、监管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计量设施不合格、运行不正常的或者应安装未安装远程取水计量设施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取水户应在批准的取水计划范围内取水。取水户超过经批准的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对超计划、无计划取水的取水单位和个人,责令负责监督管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并通告有关部门。
3.对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越权、越级审批等严重不规范情况的镇(街道)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其改正。
七、投诉举报电话
水利局办公室:0532-88484528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一年延长至两年。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理。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一年延长至两年。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二)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六、监管处理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二)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六、监管处理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核发的“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四项分措施至少具备一项)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减少办理时间,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及流程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监管处理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即办件,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即办件,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二)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动物诊疗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二)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三)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农药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农药经营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受理、审核和发证合并同步进行,大力压缩审批环节,能同步进行的可以压缩环节。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减少办理时间,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二)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一)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七、监管程序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
(二)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即办件,能当场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二)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监管程序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莱西市鱼技科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水产苗种生产情况的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渔业生产船舶是否持有捕捞许可证书、是否按照捕捞许可证规定进行捕捞。对相应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将行政处罚事项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管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对破坏渔业资源捕捞、违反捕捞许可规定进行捕捞,情节严重的,对捕捞许可证予以吊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对涂改、买卖、出租或一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吊销捕捞许可证。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该申请人不再适用优化审批方式。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减少办理时间,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六、监管程序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莱西市鱼技科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水产苗种生产情况的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域滩涂养殖证持有情况、开发利用情况。对相应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将行政处罚事项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管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由发放养殖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该申请人不再适用优化审批方式。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减少办理时间,能当场发证的就当场发证。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五、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六、监管程序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莱西市鱼技科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水产苗种生产情况的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主体的持证情况、生产经营的水产苗种是否与许可证相符、经营的水产苗种是否经过检验检疫。对相应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将行政处罚事项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管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二)不按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等事项进行生产的。”《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将可育的杂交种作为繁育亲本或将通过生物工程改变遗传性状的个体投放于河流、水库、海域等自然水域;(二)转让、出租、出借、涂改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三)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水产苗种的。”。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及时移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该申请人不再适用优化审批方式。
八、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郭骞隶 ;联系电话:0532-88473319)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
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在系统上线“嵌入式”填报指引,企业在线上报件过程中,遇到不会填的地方,将鼠标放在填报项中,就有提示,能得到“参考答案”,可以“一边填写、一边查看”。
精简审批材料的措施
实现凡可共享获取的信息字段,不再要求填报,8个办理项表单填写信息由128项减少至43项,免填写率为66.4%,申请材料由64份减少至35份,免提交率54.7%。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其中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名称、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补办、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停)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注销6个办理项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即办;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地址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4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5700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年度检查、规范化经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五、监管程序
年度检查:根据青岛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成品油流通企业通过山东省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莱西初审,青岛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规范化经营专项检查:根据青岛市商务局统一部署安排,成品油流通企业自查自纠,莱西商务局进行全面现场督查,督查结果上报青岛商务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成品油流通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查结果上报系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六、监管处理
(注:违反相关规定后如何查处)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七、投诉举报电话
8840667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设立娱乐场所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或者虽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但违犯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游艺娱乐场所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监管游艺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设立娱乐场所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或者虽已取得娱乐经营许可但违犯国务院《娱乐场所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监管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设立娱乐场所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处理措施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或者虽已取得娱乐经营许可但违犯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优化办事流程的措施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或者虽已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但违犯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五、监管措施及程序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六、监管处理
1.《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通过,2013年6月修正)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2.《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的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五、监管措施及程序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六、监管处理
1.《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修改)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注: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改革实际填写,四项分措施至少具备一项)
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四)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五、监管措施及程序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
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六、监管处理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修改)第四十二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批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发生的,对该部门的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
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
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五、监管措施及程序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六、监管处理
《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初审)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初审)
四、监管措施及程序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监管处理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国务院令第208号,2016年2月修改)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六、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监管措施及程序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六、监管处理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修改)第六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2.《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532-8840811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的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或者虽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但违犯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的“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
(二)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
(二)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监督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或者虽已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但违犯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2.拟定方案。实施检查前(包括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依工作实际需要开展的随机抽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人员等事项。
3.详尽告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廉政纪律、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并记录在案。未履行告知程序的检查,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每次检查都填写《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监督检查记录表》,查验的数据和检查结果应告知被检查人,由双方签字认可。被检查人有异议,经解释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记录在案。
4.公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记录,除涉及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案件外,定期将所有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的监督检查结果在市文化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在台账上登记,将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监督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检查资料,留存归档,以备查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6.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对未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或者虽已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但违犯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罚。
查处违法行为时,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执法。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引导其补办有关手续。
七、投诉举报电话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局:0532-88405258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年度检查、规范化经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五、监管程序
年度检查:根据青岛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成品油流通企业通过山东省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莱西初审,青岛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规范化经营专项检查:根据青岛市商务局统一部署安排,成品油流通企业自查自纠,莱西商务局进行全面现场督查,督查结果上报青岛商务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成品油流通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查结果上报系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六、监管处理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七、投诉举报电话
0532-88405397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计量授权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二)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到10个工作日。
(三)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办事指南。
五、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5700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
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 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精简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等能够内部共享、在线核验的可提供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复印件。
(二)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日压减至15日。
五、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5700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 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2.指导市、县积极推进特许经营机制改革,简化、完善行政审批程序。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并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
(二)建立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衡量运营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和线路运营全管理等的依据。
五、监管程序
(一)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受理查处属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违法违规案件。
(二)莱西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承办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投诉工作,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受理行政执法置工作。
(三)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承办属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主体和生产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监管等工作。
六、监管处理
(一)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具体法律责任参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二)对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的线路,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相关运营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终止其部分或者全部线路运营权的协议内容。
七、投诉举报电话
88484289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
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取消申请材料中省级商务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的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审批改革举措
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二、改革方式
审批改为备案。
三、备案机关
各便民服务中心
备案改革措施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2、身份证明文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备案
(三)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证照分离”改革审批措施
一、事项名称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优化审批环节(流程)的措施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二)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压缩审批时限的措施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的审批改革举措
一、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关于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的审批
改革举措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各便民服务中心
四、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
(一)精减审批材料的措施
精简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等能够内部共享、在线核验的可提供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复印件。
五、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5700
取水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1.制定取用水监督检查方案,并成立检查组。
2.通知相对人或镇(街道)政府,告知监督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
3.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等方式,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取水许可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
4.总结专项检查情况,根据需要向取水单位和个人,或镇(街道)政府下达整改通知。
5.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有关材料存档。
六、监管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计量设施不合格、运行不正常的或者应安装未安装远程取水计量设施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取水户应在批准的取水计划范围内取水。取水户超过经批准的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对超计划、无计划取水的取水单位和个人,责令负责监督管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青岛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并通告有关部门。
3.对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越权、越级审批等严重不规范情况的镇(街道)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其改正。
七、投诉举报电话
水利局办公室:0532-88484528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事项
“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等,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按照如下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2.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现场记录检查情况;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现场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确认的,由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在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5.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表,并由签字确认。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六、监管处理
严格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王建波 ;联系电话:66896358)
健身气功站点事项
“证照分离”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等,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按照如下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2.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现场记录检查情况;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现场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确认的,由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在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5.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表,并由签字确认。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六、监管处理
严格根据《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王建波 ;联系电话:66896358)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五、监管程序
1.制定计划。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2.现场检查。检查人(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向被检查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每次检查都填写检查记录,由双方签字认可。受理供热单位提报的资料,受理社会对供热单位的举报投诉;
3.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帐,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留存归档,以备查用。
4.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一)监督检查发现供热企业存在问题的,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对难以现场整改的书面提出整改时限,检查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违法性质、违法情形,采取责令整改、履约保证金、取消特许经营权、托管等相应的处理或者处罚措施。
(二)监管部门将综合检查情况发布年检通报,检查结果将纳入供热“以奖代补”、企业年度社会效益等相关考核,实现奖惩兑现。
(三)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发现企业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失信行为的,审批部门、供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七、投诉举报电话
0532-87420809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二)通过审批后定期核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建立违规企业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五、监管程序
(一)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二)现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2人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向检查对象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程序以及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填写检查记录,告知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由双方签字认可。
(三)登记归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台帐,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事项名称、被检查人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等留存归档,以备查用。
(四)工作纪律。检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被检查人或吃、拿、卡、要,不得干扰被检查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监管处理
(一)检查中发现企业不再具备燃气供应许可条件的,移送审批部门撤销原许可或者移送执法部门吊销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
(二)检查中发现企业燃气供应点不依法依规从事燃气供应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三)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发现企业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失信行为的,审批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对管理部门移送的案源线索材料,执法部门及时进行审查处理,及时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信息反馈管理部门。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决定等信息书面函告作出资质许可的部门处理。
七、投诉举报电话
批后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532-87420809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局
四、监管措施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五、监管程序
(一)制定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及频次、检查要求等事项。
(二)现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