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莱西市烟台路8号原进出口公司家属楼
1号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莱西市烟台路8号原进出口公司家属楼1号楼属于公益性项目。根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莱西市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一、房屋征收目的
为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二、房屋征收部门
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
四、房屋征收范围
莱西市烟台路8号(原进出口公司家属楼1号楼)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合法房屋。
五、同意按照《莱西市烟台路8号(原进出口公司家属楼1号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全力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工作。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