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2期)
2024
市政府文件
莱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莱西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通知
(2024年4月8日)
西政字〔2024〕1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莱西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莱西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国家水网、现代水网的有关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莱西市现代水网,着力推动新阶段莱西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莱西市全域,包括3个街道,8个镇,总面积1568.2km2。规划期限: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莱西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建设国家水网、现代水网的有关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莱西市现代水网,着力推动新阶段莱西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莱西市全域,包括3个街道,8个镇,总面积1568.2km2。
规划期限: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存量和增量,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利用体系、雨污防治体系、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智慧水利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莱西市现代水网,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人水和谐。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水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供水、防洪、水生态等问题,不断提高现代水网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促进水网与自然和谐相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充分发挥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作用,坚持先节水后调水,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充分挖掘缺水地区节水潜力,全面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进一步优化水网布局,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社会要素的适配性,遏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洪水风险状况相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坚持系统化、协同化、绿色化、智能化定位,统筹水资源配置、水灾害防御、水生态保护等功能,统筹协调流域区域发展,兼顾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加强各类水工程协同调度和不同层级水网协调衔接;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等水问题。
4.坚持改革创新、智慧引领。创新现代水网建管体制和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完善水治理体制,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现代水网数字化、调度智能化、监测预警自动化,加强实体水网与数字水网相融合,促进水利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加快构建完善县级骨干水网,现代水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水利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网智慧化水平有效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不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水资源配置利用。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25年全市新增供水能力160万m3;城乡供水一体化率90%。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小于14.9m3、4.01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2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7%。
防洪减灾。大沽河、小沽河、洙河等重要河道达到设计防洪标准,重要镇(街)河段标准内洪水得到有效防御,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病险水利工程隐患得到消除,水毁工程及时修复,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水生态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4.8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青岛市分解任务,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0%。
管理创新。河湖水情、工情一体化水利感知更全面,重点核心水利业务系统基本实现融合与协同,水利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长制更加“有能有效”,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提升,水利科技创新实现突破,水利现代化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基本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水网管理体制机制。
到2035年,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莱西市现代水网基本建成: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基本完善,防洪保安工程基本达标,水生态环境美丽健康,水网智能化调控基本实现,莱西市水网体系与省市水网高效协同融合,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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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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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增供水能力 |
万m3 |
160 |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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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水总量控制 |
亿m3 |
[1.03]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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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元GDP用水量 |
m3 |
[≤14.90] |
[≤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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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m3 |
[≤4.01] |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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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6625]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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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再生水利用率 |
% |
[27]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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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乡供水一体化率 |
%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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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骨干河道堤防达标率 |
% |
[7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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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完成省市分解任务 |
完成省市分解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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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土保持率 |
% |
[84.89] |
[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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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 |
%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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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工况和安全在线监测率 |
% |
[>90] |
[>98] |
注:1.指标带[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累计数。
2.新增供水能力是指新增的当地地表水及外调水供水能力。
3.堤防达标率是指5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4.骨干河道、重点河湖指大沽河、小沽河、洙河、五沽河。
(四)主要任务
构建莱西市“纲”“目”“结”现代水网工程体系,科学谋划莱西市水利改革发展,统筹解决新老水问题,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富强莱西、活力莱西、生态莱西、幸福莱西”提供水安全保障。
建纲:根据莱西市社会经济发展格局、水资源禀赋、水系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等,统筹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城市与农村,以大沽河、洙河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高格庄水库与产芝水库连通等为重点,科学推进系列骨干河道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升骨干绿色生态廊道,构建莱西市现代水网之“纲”。
织目:加强中小河道、细枝末节沟渠水系疏通、连通治理,织密莱西市现代水网之“目”,与骨干水网互连互通,形成大、中、小、微互连互通的水网体系,提升整体水资源配置保障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改善全域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筑结:加强水库、闸坝的建设、维修、维护,以水库、闸坝、塘坝等为结,发挥节点工程拦蓄调节综合作用。
通过构建莱西市现代水网之“纲”,织密水网之“目”,打牢水网之“结”,形成干支互连,各级水网互联互通,协调融合的现代水网体系。
二、莱西市现代水网总体布局
根据莱西市河湖水系分布、水资源禀赋、国民经济布局、现有及规划水利工程等情况,以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产芝水库和大沽河为核心水脉,以小沽河、洙河、五沽河三大骨干河道为主要骨架,以河、沟、渠各级水系连通为支线脉络,以产芝、北墅、高格庄、月湖四座大中型水库和堤湾滞洪区为重要枢纽,以小型水库、塘坝为主要节点,以城镇、农田、生态空间为基质肌理,以东夷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治水文化为内涵,以数字化、智慧化调控为中枢,统筹水资源配置、防洪除涝、水系生态保护修复、数字水利建设,构建“一脉引领,三水交织;五湖联动;六网融合”的莱西市水网格局。
一脉引领:指大沽河——产芝水库构成的核心水脉;大沽河是省级、市级水网骨干,更是莱西水网规划建设的防洪、供水主动脉、生态休闲大走廊。
三水交织:指小沽河、洙河、五沽河三条主要支流水系,与大沽河汇流交织,形成纵穿全域的生态水网主骨架。
五湖联动:指莱西湖(产芝水库)、青山湖(北墅水库)、龙泉湖(高格庄水库)、月湖、姜山湖(堤湾滞洪区)五座调蓄湖库相互连通,实现丰枯联调,水景交融、沿线产业关联共进。依托五湖,打造集旅游、度假、休闲于一体的五大引擎,实现五湖带全境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格局。
六网融合:指构建安澜水网(防洪减灾网)、民生水网(供水安全保障网)、高效水网(水资源节约利用网)、生态水网(河湖生态保护网)、畅清水网(雨污防治体系网)、智慧水网(智慧水利网)六大水网,形成“六网合一,一网多能”的市域现代大水网。

图2-1莱西市现代水网总体布局示意图
三、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筑牢安澜水网
按照“上拦、中滞、下排”和蓄泄兼筹的思路,聚焦防洪薄弱环节,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水库闸坝改造提升工程,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巩固完善“一轴三河纳多支、四湖多库携众塘”的防洪排涝格局。
“一轴三河纳多支”:“一轴”指大沽河主轴,是莱西市中心骨干行洪排涝河道;“三河”指小沽河、洙河、五沽河,是莱西市主要行洪排涝河道;通过大中小型河道治理,形成一轴三河纳多支的线性洪涝排泄通道。
“四湖多库携众塘”:“四湖”指发挥主要拦洪调洪作用的4座大中型湖库;“多库”指其他小型水库;“众塘”指的是分布面上的众多塘坝;通过湖、库、塘的建设、维修加固,形成四湖拦洪消峰为主,众多库塘分布式截留减峰的流域调控雨洪体系。
(一)加强城区防洪排涝建设
根据《防洪标准》(GB5021-2014),综合考虑防护区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莱西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20年。
(二)加强河道治理
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加高加固和新建堤防、河道疏浚、护岸护坡、堤顶防汛道路建设等措施,加强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近期优先实施大沽河上游段、洙河(深圳路桥-辇止头橡胶坝段)、小沽河(北墅水库溢洪道末端-平度市古岘镇纸坊村段)骨干河道治理工程,论证推进草泊沟、焦格庄河、七星河、炉上河、军武河、东干渠、沙岭沟、上海路防洪沟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远期实施五沽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施贤都河、长广河、团结河、马家河、莪兰庄河、山珍河、白石河、许村河、我乐河、夏西沟、狼埠沟、辇止头干渠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三)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一是开展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化建设。对产芝水库、高格庄水库、北墅水库3座水库进行维修养护及标准化建设,远期研究论证堤湾滞洪区除险加固工程,恢复中型水库。二是开展小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推进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三是开展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对军武河、五沽河部分闸门进行拆除重建,实施大沽河、洙河城区段拦河闸坝工程改建工程,推进长广河拦河闸、南栾节制闸除险加固及其他43座中小型水闸加固提升。四是开展塘坝维修维护工程。对100座塘坝进行护坡、溢洪道护砌或管理设施配备等。
(四)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
加强平原地区田间排水工程建设。结合实际,以莱西市五沽河涝区、洙河涝区和小沽河涝区三大涝区为重点,加强排涝治理。因地制宜疏挖支流沟渠,疏通排水通道,不断完善自排与强排相结合的排涝体系,提高重点涝区排涝能力。
(五)提升洪水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工程监测设施建设,确保水库、水闸防洪、兴利等功能正常发挥。落实落细“四预”措施。制定超标准洪水防御策略,细化完善大沽河、小沽河、洙河等河湖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强化洪涝潮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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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河道治理 (1)骨干河道治理 推进大沽河上游段(096县道桥-招远界)、五沽河(桩号8+150-38+200段)、洙河(深圳路桥-辇止头橡胶坝段)、小沽河(北墅水库溢洪道末端-平度市古岘镇纸坊村段)治理工程。 (2)中小河流治理 实施七星河、草泊沟、焦格庄河、贤都河、长广河、团结河、马家河、莪兰庄河、山珍河、白石河、许村河、我乐河、夏西沟、狼埠沟、炉上河、上海路防洪沟、军武河、辇止头干渠、东干渠、沙岭沟等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2.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1)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化建设 对产芝水库、高格庄水库、北墅水库3座水库进行维修养护及标准化建设,论证堤湾滞洪区除险加固工程,研究恢复中型水库的可行性。 (2)小型水库提升改造 逐年推进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 (3)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 规划在大沽河城区、洙河城区段改建、维修加固拦河闸坝,对军武河、五沽河部分闸门进行拆除重建,对长广河拦河闸更换部分闸门,实施南栾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中小型水闸加固提升43座。 (4)塘坝维修维护 加强塘坝维修维护,对100座塘坝进行护坡、溢洪道护砌或管理设施配备等。 |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健全民生水网
基于莱西市水资源供需状况,按照“上游涵养存蓄地表水,下游适度开发地下水”的总思路,统筹推进水源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业灌溉供水工程、应急水源建设工程等,构建完善“三库联调、城乡一体;库河同蓄、井塘分供”的水资源配置利用格局。
“三库联调、城乡一体”:指实现北墅水库与产芝水库、高格庄与产芝水库的连通联调,保障全市城乡供水安全。
“库河同蓄、井塘分供”:指发挥大中小型水库、河道拦蓄工程作用,调蓄利用雨洪水;利用面上分布的塘坝、地下水井,分散供给农业,部分工业用水。实现地表、地下等多水优化共用局面。
(一)加强水源工程建设
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论证推进产芝水库、高格庄水库、北墅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增加有效库容。推进洙河、大沽河河道拦蓄工程建设,加强河道雨洪资源拦蓄利用。研究论证将堤湾滞洪区恢复为中型水库的可行性,发挥堤湾滞洪区滞洪、蓄水、生态等综合效益。加强大沽河水源地、高格庄水库应急水源建设。
(二)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加强市域内五湖连通,充分利用雨洪资源。一是论证实施高格庄水库与产芝水库连通工程,将高格庄水库弃水相机调引至产芝水库,充分利用利用高格庄水库雨洪资源。二是远期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线路,研究论证洙河、大沽河水系连通工程,截留高格庄水库下泄洪水,缓解洙河城区段行洪排涝压力,并发挥大沽河层层拦蓄利用雨洪作用。三是远期论证实施辇止头干渠生态改造工程,通过河渠清淤疏浚、扩挖、岸坡整治、滨河道路建设、沿河绿化景观打造等,将辇止头干渠打造成生态绿色走廊。四是论证实施产芝水库原供水渠道(西线)改造工程,将现有供水渠道拆除后改建为输水管道,预留通向孙受水厂、夏格庄供水站出水口,提高输水供水安全。
(三)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保障城乡供水水质。一是加快推进城区水厂、姜山水厂、北墅水厂、孙受水厂和高格庄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二是铺设管道将莱西城区水厂与其他四个水厂供水管网联通,实现五大水厂联网、联合运行,构建水源共享、运行共享、管理共享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三是继续加强老旧管网升级改造,至2030年完成全市市政供水干、支供水管网的更新换代,管道长度约150km。推进莱西市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主管道改造工程,对全市343.4km镇级供水主管路进行更换维修。四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一户一表和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完成莱西市区老旧小区1.5万户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和二次供水改造,集中设置,集中管理。
(四)农业灌溉供水体系建设
规划2035年前恢复产芝灌区、北墅灌区、高格庄灌区等主要大中型灌区灌溉渠系,逐步恢复灌溉面积,逐步推动灌区现代化改造工作。实施小型灌溉水源工程建设,同步推进灌排泵站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实现“小水源”托起“大粮仓”建设目标。
(五)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加强应急水源建设,将大沽河水源地、小沽河、高格庄水库建设为应急备用水源,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城乡供水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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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民生水网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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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库底清淤工程 论证实施高格庄水库、产芝水库、北墅水库库底清淤工程,增加兴利库容,提高供水能力,估算总投资约为2.4亿元。 2.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1)高格庄水库与产芝水库连通工程 研究论证建设输水洞渠,相机调引高格庄水库雨洪资源入产芝水库,发挥产芝水库调蓄作用,增加雨洪资源利用量。 (2)辇止头干渠生态改造工程 论证改造辇止头干渠,实现洙河与堤湾滞洪区的有效连通,实现非汛期洙河、堤湾滞洪区连通补水,汛期相机分泄洙河洪水的综合功能。同时,可作为中水补给通道,满足堤湾滞洪区生态用水需求。改造段全长约14km。 (3)洙河、大沽河水系连通工程 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线路,研究论证洙河、大沽河连通工程,截留高格庄水库下泄洪水,缓解洙河城区段行洪排涝压力,同时,发挥大沽河层层拦蓄利用雨洪作用。 (4)产芝水库原供水渠道(西线)改造工程 将现有供水渠道拆除后改建为输水管道,同时预留通向孙受水厂、夏格庄供水站出水口,保障输水供水安全。估算总投资约3.33亿元。 3.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1)水厂改造升级工程 实施城区水厂、姜山水厂、北墅水厂、孙受水厂和高格庄水厂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深度处理及自动化控制等。 (2)水厂联网工程 铺设管道将莱西城区水厂与其他四个水厂供水管网联通,实现五大水厂联网、联合运行。 (3)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实施老旧管网升级改造,至2030年完成全市市政供水干、支供水管网的更新换代,管道长度约150km。推进莱西市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主管道改造工程,对全市343.4km镇级供水主管路进行更换维修。 (4)老旧小区一户一表和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推进莱西市区老旧小区1.5万户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和二次供水改造,集中设置,集中管理。 (5)应急水源建设工程 加强应急水源建设,将大沽河水源地、小沽河、高格庄水库建设为应急备用水源,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城乡供水抗风险能力。 |
五、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建设高效水网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强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活力海绵城市,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着力构建“绿色低碳、高效集约”的节约用水体系,促进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用水总量和效率管控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的日常监督,加强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依托水资源信息系统,建立超用水管理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经济社会用水总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二)严格用水强度控制
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细化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完善全市用水户名录,严格计划用水量的核定和审批。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
(三)加强各行业、各领域节水示范
一是实施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制定节水器具标准。规划近期完成节水器具改造4.3872万户,远期完成节水器具改造1.84万户。二是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加快淘汰落后高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三是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加快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加快健全管理制度。四是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培育节水示范载体,建立水权水市场交易平台。五是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建设。研究制定节水激励政策,制定出台节水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全面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活动。
(四)加大非常规水利用
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依托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和姜山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再生水回用规模3.4万m³/d,远期规划增加再生水回用规模2.1万m³/d。开展再生水管网建设工程,近期论证建设再生水管网121.7km,远期建设再生水管网83.1km。通过新建输水管道,将中水引入常年缺水的河渠,进行生态补水。研究论证城区中水利用管道工程,沿炉上河铺设中水管道约6km,将中水作为炉上河、东干渠、沙岭沟、月湖生态补水水源。
二是加强雨水集蓄利用,规划建设一批雨水收集存储工程。近期雨水利用工程规模6.45万m3/d。远期在全市范围内普及推广雨水利用,雨水利用工程规模11.3万m3/d,力争实现莱西市雨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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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高效水网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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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各行业、各领域节水示范 (1)节水器具改造。近期完成节水器具改造4.3872万户,远期完成节水器具改造1.84万户。 2.加大非常规水利用 (1)再生水资源化利用。依托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和姜山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再生水回用规模3.4万m³/d,远期规划增加再生水回用规模2.1万m³/d。 (2)再生水管网建设。研究论证通过新建输水管道,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引入常年缺水的河渠,进行生态补水。近期论证建设再生水管网约121.7km,远期建设再生水管网约83.1km。 (3)雨水利用工程。近期规划雨水利用工程规划规模6.45万m³/d,远期规划雨水利用工程规划规模11.3万m³/d。 (4)城区中水利用管道工程 研究论证城区中水利用管道工程,沿炉上河铺设中水管道约6km,将中水作为炉上河、东干渠、沙岭沟、月湖生态补水水源。管道沿线预留工业用水口。 |
六、提升雨污防治体系,完善畅清水网
以实现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全面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升,污泥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为目标,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建设高效完备的城乡排水体系。系统谋划雨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优化、污水调配体系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和农村污水治理方案,实现雨水系统排放能力大幅提高,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城市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韧性有效提升,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水生态环境。
(一)污水排水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近期改造提升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和姜山污水处理厂,完善马连庄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远期加快中水利用设施建设。二是加强排水管网及泵站等设施建设,近期新(翻)建污水管网约25km,提升城区已建文化路、上海路、龙口路、刘家庄、林家庄5座泵站规模,改扩建店埠镇、夏格庄镇至姜山污水处理厂的3座污水提升泵站以及姜山镇区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三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规划近期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
(二)雨水排水体系建设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要求,实施“绿、灰、管”多措并举,提高雨水系统排水能力。规划近期新(翻)建雨水管网约45km,远期新(翻)建雨水管网约45km。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区分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近期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远期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于99%。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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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畅清水网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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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排水体系建设:近期改造提升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和姜山污水处理厂;完善马连庄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近期新(翻)建污水管网约25km,提升城区已建文化路、上海路、龙口路、刘家庄、林家庄5座泵站规模,改扩建店埠镇、夏格庄镇至姜山污水处理厂的3座污水提升泵站以及姜山镇区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规划近期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 2.雨水排水体系建设:规划近期新(翻)建雨水管网约45km,远期新(翻)建雨水管网约45km。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近期达到90%,远期大于99%,逐步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
七、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生态水网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以保水、活水、清水、秀水、韵水为主线,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地下水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提升、水美乡村建设、水文化与水景观建设等,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构建“一城两区、一轴三廊、多点协同、蓝绿交融”的水生态景观格局,打造形成系统健康、环境优美、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生态水网。
一城两区:“一城”指生态休闲公园水城;“两区”指北部蓄水保土涵养区、南部绿城生态防护区;
一轴三廊:指大沽河山水生态动力轴和小沽河、五沽河、洙河三条主要生态廊道;
五湖多点:指以五湖(莱西湖、青山湖、姜山湖、龙泉湖、月湖)生态建设为引领,多个生态节点协同发展,构建五湖带多点的点状生态景观格局。
蓝绿交融:指依托蓝色水空间,构筑全域绿色生态空间,实现蓝绿相交,人水和谐。
(一)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提升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效能。规划在市域内开展保水行动,推进黑虎山、马连庄、李家泊子、中庄扶、山里吴家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面积34km2。近期完成水土流失预防面积15km2,综合治理面积60km2(含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远期完成水土流失预防面积30km2,综合治理面积95km2。城市集建区内融合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理念,建立绿色生态、安全韧性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二)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开展秀水行动,一是推进城区生态水系建设。城市建成区结合水系布局、城市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等,近期论证实施洙河下游段、草泊沟、七星河、炉上河、焦格庄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远期规划推进大沽河、洙河(城区段)、贤都河、沙岭沟、东干渠、上海路防洪沟生态修复提升工程。通过岸坡生态改造、水岸绿色空间营建等,打造“两轴贯城、八水汇织;活水环城、水景交融”的城市水系布局,构建公园水城。二是构建全域水系生态走廊。论证推进大沽河、洙河、小沽河、五沽河及其支流水系的生态治理,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沿线道路建设、坡岸绿化以及局部景点建设,打造全域生态水系格局。三是打造蓝绿生态斑块。论证推进中小型水库、重要坑塘生态缓冲带建设,通过湖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坡岸绿化以及局部景点建设等综合措施,建设点状生态节点,构建全市星罗棋布的生态底色。
(三)实施地下水保护与修复
实施“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综合整治任务,健全地下水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动形成节约和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
根据省市部署,研究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积极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提升纳入省市级名录的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程度。研究论证城区水系生态补水工程,结合炉上河治理,沿线建设再生水管道,将污水处理厂中水补给城区炉上河、沙岭沟、洙河、草泊沟等,满足城区水系生态景观用水需求。探索利用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贤都水库、贤都河水源、大沽河拦蓄水源等多水源保障新城生态用水。
(五)开展水环境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论证推进产芝水库、高格庄水库库底清淤,加快推进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加强“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二是加强生态湿地建设。提升莱西湖湿地、姜山湖湿地、龙山湖湿地、青山湖湿地及小型水库、塘坝周边湿地的水源涵养、生态保育功能。结合河道治理,提升大沽河、洙河沿线湿地等生态景观功能。研究推进前疃湿地、七里庄湿地、后沙湾湿地、辇止头洙河湿地等建设工程,结合河湖水网布局,打造水源涵养型、生态保育型、湿地景观型和污染净化型多类型湿地体系。
(六)加强水文化水景观建设
依托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结合城镇建设,开展全域水系水文化水景观建设。一是以“生态”为基底,以“休闲”为方向,以“体育”为特色,加强城区滨水水文化景观建设,打造中国北方知名的“休闲体育公园水城”。二是以大沽河山水生态走廊为主轴,以小沽河、洙河、五沽河三条活力水廊为两翼,实施生态绿化,打造生态景观廊道,串联河岸文化旅游资源,形成水系景观文化旅游轴。三是提升莱西湖休闲园、青山湖山水园、姜山湖湿地园、龙泉湖田园综合体、月湖公园五大水文化景观节点,以五湖为引领,联动区域文旅综合发展。四是推动水利风景区和美丽河湖创建。研究申报洙河、炉上河等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打造全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区。五是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争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逐年推进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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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近期完成水土流失预防面积15km2,综合治理面积60km2(含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5个,包括黑虎山、马连庄、李家泊子、中庄扶、山里吴家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面积34km2。远期完成水土流失预防面积30km2,综合治理面积95km2。 2.河流生态廊道工程:近期论证实施洙河下游段、草泊沟、七星河、炉上河、焦格庄河城市、村镇段生态修复工程,远期研究推进大沽河、洙河(城区段)、贤都河、沙岭沟、东干渠、上海路防洪沟及其他主要水系村镇段生态修复工程。 3.生态湿地工程:论证提升莱西湖湿地、姜山湖湿地、龙山湖湿地、青山湖湿地及小型水库、塘坝周边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育功能。结合河道治理,提升大沽河、洙河沿线湿地生态景观功能。研究推进前疃湿地、七里庄湿地、后沙湾湿地、辇止头洙河湿地等建设工程。 4.水源地保护工程:论证实施产芝水库、高格庄水库库底清淤,加快推进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加强“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5.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争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 6.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
八、加大数字水利建设,构建智慧水网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莱西市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基础,对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等已建工程进行整合与升级,紧紧围绕“四河四湖”进行新型数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水网智能感知体系,建成具有水利全要素数字化映射、全息精准模拟、超前仿真推演和评估优化的重点河道孪生流域;建成以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和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为重点,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湖管理、政务协同为补充的“2+N”结构的业务应用系统,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四预”功能;建立主动感知、智能防御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水利管理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和智慧应用,为全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建设提供水安全保障。
(一)加强新型数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水利智能感知能力。依托重点工程带信息化建设,新建、改建雨量、水位、流量、水质、墒情、水土保持、视频等基础感知监测站点,强化智能感知技术应用,提升水情测报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加强遥感、雷达、无人机、智能识别等新型监测手段应用,加快实现对河流湖泊、水利工程、城乡供水、水利治理管理活动等全流程动态感知。加快应用5G、IoT等新一代通信技术,保障感知数据传输的速率和安全。
2.加强水利业务支撑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和政务云建设工程,强化基础数据治理与整合,以监测数据、业务数据、跨行业数据和空间数据为基础,建立水利数据仓库,强化算据算法算力的丰富与提升,利用图谱分析展示水利数据与业务的整体知识架构,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应用,加快水利业务网与政务云融合,提升基础支撑、调度指挥、综合服务能力。
(二)建设智慧水利综合业务应用与运管平台
1.推进智慧水利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在莱西市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基础上,以大沽河、产芝水库为核心,按照数字河湖建设技术要求,对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等已建工程进行整合与升级,同时结合全市水利业务管理需要,充分运用智能中枢提供的模型平台和知识平台支撑,以预报预警预案为基础、预演为反馈,构建包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2项重点业务,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湖管理、政务协同等N项业务为补充的“2+N”结构的水利业务应用体系,构建全市数字河湖业务应用平台,提升河湖数字化监管能力,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和水利业务决策提供智慧化支持。依托智慧城市和政务云工程建设,实现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共享交换,促进全市水利业务融合协同,全面提升区水利管理服务能力。
2.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智能运管平台建设。围绕“四河四湖”等重点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平台,加强工程的运行管理标准化,强化扬水站、重点水闸等水利工程的注册登记、安全监测、安全评价、安全鉴定、降等报废等全过程监管,提升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通过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实时监测数据、运行台账资料、工程基础资料的整合与梳理,统计分析水利工程分布情况、工程效益、安全状态。开发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及展示、安全运行监控、调度运行、应急管理、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功能的工程运行标准化平台,实现工程日常管理信息化,有效组织和协调工程日常管理活动,实现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三)推进数字孪生试点工程
按照省市部署,配合研究推进大沽河等重点流域数字孪生工程试点。基于大沽河流域特点,以大沽河流域各类基础设施等为基础,以境内流域数字地形为基石、干支流水系为骨干、水利工程为重要节点,构建以水利数据模型、水利空间网格模型、水工程BIM模型、监测感知数据等基准融合的多维多时空尺度数据模型,对物理流域及其影响区域进行全要素数字化映射,形成大沽河流域的数字化场景,构建大沽河流域的数字底座。
在大沽河流域数字底座基础上,利用虚实结合技术,以大沽河流域管理范围为边界、各项业务活动为主线、预报预警为关键环节,构建流域数字孪生平台,在数据空间对流域水利治理活动进行全息智慧化模拟。对可视化仿真模型和数字模拟仿真引擎进行渲染呈现,实现数字流域精准化模拟,支撑水安全要素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模拟分析与业务应用。
(四)健全数字水利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莱西市智慧水利网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安全可靠的系统防护体系,落实水利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效应对复杂的安全形势。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上,创新集成密码、立体感知印证、安全态势感知、动态防御等安全防护技术,构筑坚强有力的信息安全运行环境;二是完善标准健全的基础保障体系,综合运用CA证书认证、密钥管理、签名签章、时间戳服务等加密技术实现系统的身份认证和鉴别机制,确保操作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用户操作的可追溯性。采用加密算法对关键、敏感数据进行加密、校验,实现数据安全传输,防止数据泄露和被篡改;三是加快水利信息化工作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水利信息化设施运行维护体制机制,加大运行维护资金保障力度,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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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智慧水网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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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技术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雨水、水位、流量、水质等监测设施建设,推进水利业务网络建设及网络安全工作。 2.智慧水利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 对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等已建项目进行整合与升级,建设以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为核心的“2+N”智慧水利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研究推进大沽河数字孪生工程建设。 |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现代水网,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事关莱西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现代水网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协力推进水网建设。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水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现代水网建设中的资金投入、用地保障、生态保护、基层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支撑
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强化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土地、环境、能耗等要素统筹和精准对接。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化机制相结合,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现代水网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预留现代水网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三)加强机制创新
创新水网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投建运营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模式。完善水网管护机制,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在确保河湖长和行业、部门履职到位的前提下向发动社会监督拓展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涉河湖项目建设科学合理,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未批先建、超审批建设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探索实行工程管养分离,促进工程管理专业化、标准化、物业化。
(四)凝聚治水合力
构建政府主导引领、社会协同推进、公众积极参与的治水兴水新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现代水网建设。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推进现代水网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公众用水的重大问题,要履行听证会、论证会程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发挥其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现代水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莱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实施莱西市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4年4月8日)
西政字〔2024〕1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莱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为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给山东地矿六队重要回信精神,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目标,提升矿产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开发利用水平,强化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构建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对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要做好与《规划》的有效衔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和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等管控要求,不断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协调配合,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依法依规纠正和查处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依法追究违法采矿者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规划》权威性。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规划意识,营造自觉遵守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研究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反馈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后统一向市政府报告。
四、《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印发。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莱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莱西店埠机场净空保护的公告
(2024年5月9日)
西政字〔2024〕25号
莱西店埠机场目前已陆续开展校验飞行、试验飞行,为了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2016年版)》,特公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机场远期规划跑道中心线向东北2公里,向西南5公里,跑道两端向外各6公里的合围区域。
东侧边界:莱西市院上镇院上村、礼格庄村、八亩地村,沽河街道江家庄村,夏格庄镇董家庄村、西夏格庄村、夏格庄中心小学连线。
西侧边界:莱西市店埠镇狼埠村、徐林庄村、西菜湾庄村、渚洲村,院上镇南大佛阁村、北辛庄村连线。
南侧边界:莱西市夏格庄镇张家泊南村、马福庄村、夏格庄新建小学连线。
北侧边界:莱西市院上镇葛家埠村、南永丰村、李家寨村连线。
二、涉及莱西市辖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四)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五)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六)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七)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
(八)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影响飞行安全的烟花、焰火;
(九)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净空保护区示意图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附件
净空保护区示意图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
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
(2024年4月28日)
西政办发〔2024〕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
修订后的《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西政办发〔2019〕44号)同时废止。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1 总则
1.1目的
为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在2019年发布的《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基础上,对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进行调整,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依据。
1.2依据和引用标准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2.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1.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5《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
1.2.6《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1.2.7《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1.2.8《莱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2.9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莱西市行政区域。中心城区为水集街道、望城街道、沽河街道围合的范围,其他区域参照执行乡村区域规定。
1.4 调整原则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根据区域相关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辖区相关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范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2 中心城区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
2.1城区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城区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共1个区块,面积约16.95km2。
308国道-烟台路-辽宁路-香港路-济南路-南京路-梅苑东路-潴河-烟台路-黄海路-青岛路-重庆路-炉上河-北京路-深圳路-308国道。
2.2城区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城区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共分5个区块,面积共约49.4km2。
2.2.1 308国道-深圳路-北京路-炉上河-重庆路-青岛路-黄海路-烟台路-潴河-梅苑东路-南京路-济南路-香港路-辽宁路-烟台路-308国道-苏州路-梅苑东路-扬州路-济南路-烟青公路-龙青高速-七星河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北道路-七星河-龙青高速-北京路-烟青公路-莱荣高铁-望城村西路-芝罘路-142县道-龙口路-炉上河-万福商砼前路-崇杰污水处理厂西路-康宁路-潴河-前疃村西路-前疃村中心街-前疃村西路-文化路-水集三村西沟-广州路-威海路-502省道-308国道,为2-1。
2.2.2 莱荣高铁-南京南路-前冯北村村前街-烟台路-莱荣高铁,编号为2-2。
2.2.3 庄扶新村片区,西至九联能源西厂界、北至沽河街道界、东至大沽河、南至黄岛路之间由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编号为2-3。
2.2.4 牛溪埠片区,团结河以西牛溪埠城镇规划开发边界围合区域,编号为2-4。
2.2.5孙受社区片区,S213以西、聚祥路以北的任家庄与孙受社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编号为2-5。
2.3城区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城区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分7个区块,面积共约19.42km2。
2.3.1长春路-青岛路-308国道-炉上河-六和万福食品公司厂前路-城镇开发边界(六和万福西厂界北厂界)-抚顺路-大庆路-沈阳路-深圳北路-长春路,编号为3-1。
2.3.2 308国道-城镇规划开发边界(中轨东厂界-景华彩纺织东厂界南厂界-七星宝东厂界)-周家屋村前路-扬州路-梅苑东路-姜家庄村中路-龙青高速-烟青公路-济南路-扬州路-梅苑东路-苏州路-308国道,编号为3-2。
2.3.3 威海路-广州路-水集三村西沟-文化路-前疃村西路-前疃村中心街-前疃村西路-潴河-康宁路-崇杰污水处理厂西路-万福商砼前路-炉上河-龙口路-502省道-威海路,编号为3-3。
2.3.4 烟青公路-焦格庄河-莱荣高铁-烟台路-烟青公路,编号为3-4。
2.3.5 莱荣高铁-烟台路-前冯北村村前街-前冯北村东路-望达路-城镇规划开发边界(东方雨虹建筑公司南厂界)-宁波路-莱荣高铁,编号为3-5。
2.3.6 青岛食品产业集聚区,即长兴路、长广河、广润路之间城镇开发边界合围区域,编号为3-6。
2.3.7 孙受工业集聚区,即聚祥路、长泰路、干渠、聚财路、S213之间开发边界合围区域,编号为3-7。
2.4城区4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
2.4.1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2.4.2 4a类声环境功能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及主要附属站场、公交枢纽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相邻区域为1类声功能区,距离为55m。
相邻区域为2类声功能区,距离为40m。
相邻区域为3类声功能区,距离为25m。
2.4.3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4 4b类声环境功能区: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同2.4.2款。
2.4.5 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4.6 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
交通干线(次干线及以上级别)共36条,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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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道路名称 |
序号 |
道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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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路 |
19 |
济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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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路 |
20 |
蓬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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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烟台路 |
21 |
天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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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州路 |
22 |
重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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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京路 |
23 |
红岛路 |
|
6 |
广州路 |
24 |
团岛路 |
|
7 |
北京路 |
25 |
琴岛路 |
|
8 |
上海路 |
26 |
黄岛路 |
|
9 |
威海路 |
27 |
石岛路 |
|
10 |
龙口路 |
28 |
黄海路 |
|
11 |
长岛路 |
29 |
文化路 |
|
12 |
常州路 |
30 |
珠江路 |
|
13 |
香港路 |
31 |
308国道 |
|
14 |
泰山路 |
32 |
烟青公路 |
|
15 |
杭州路 |
33 |
502省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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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梅苑路 |
34 |
龙青高速 |
|
17 |
辽宁路 |
35 |
莱荣高铁(4b类) |
|
18 |
梅山路 |
36 |
S213 |
2.5范围图
以适用区划文字描述的内容制作的适用区划图,见附件。
3 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需要,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3.1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2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3 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4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5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距离同2.4.2款规定。
4 其他规定
位于3类功能区中的居住小区、村庄,原则上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2类标准。
5 附则
5.1生效日期
莱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2019年10月25日发布的《莱西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同时废止。
5.2解释权属
《莱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莱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莱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数字莱西2024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年6月25日)
西政办发〔2024〕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数字莱西2024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数字莱西2024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和《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23—2025年)》,持续推进数字莱西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一)推动数字产业化
1.数字经济产业链。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场景赋能辅导行”等系列活动,年内围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制造、食品加工等产业链举办5场以上数字化转型讲座及论坛,探索分产业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产业链内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数字经济园区。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培育经济开发区数字经济增长点,支持创建打造集数字经济、创业孵化、科技服务等板块为一体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助力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数字经济企业。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力争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5家。(责任单位:市科协)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保障曙光数创等7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全年总营收突破6亿元。不断加大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企业招引力度,提升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产业数字化
4.工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5G工厂”“数字领航企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东方雨虹等3家公司智能互联工厂MES系统安装,申报山东省5G全链接工厂。加快宜品乳业、日之容塑料制品等4家企业数字智慧仓储系统建设进度,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助力雀巢公司打造国家级数字经济领航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能农机装备推广,推动“互联网+农机作业”发展。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创建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速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争创青岛市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处以上,培育1处青岛市级智慧牧业应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化
6.数据资源化。建设莱西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梳理规范已有政务信息资源,具备数据汇聚、数据治理等基础服务能力,完成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基础档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7.数据要素×。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进行数据共享,积极推动国家、山东省、青岛市政务数据下沉和应用,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水平,加大场景挖掘对接力度,推动更多为民、利民、便民的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在基层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四)打造“一网一云”支撑体系
8.政务云网设施。加快推进政务外网业务平台部署,推动IPv6应用规模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智慧低空一体化统筹管理,推动全市智慧低空数据汇聚、共享、复用。完善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平台,持续汇聚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公共视频资源,优化监控点位布局,实现全市视频资源“一张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9.新型城市云脑。加快启动“城市云脑”建设,推进数据汇聚融合,布局城市云脑重要智慧应用场景,以场景牵引和数字赋能为主线,夯实城市数字底座,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五)打造“一网通办”服务体系
10.一网通办。持续推动各部门服务事项向“爱山东”平台汇聚,实现一个入口、全量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聚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青岛市智慧审批平台,扩展审批数字化场景上线应用。依托青岛市远程视频服务系统,打造“视频办+信用办”审批服务新模式。依托医护领域“信用+审管”工作模式,持续深化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数字化改革,实现村卫生室校验“免提交”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1.一码通城。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广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拓展文化旅游、城市治理、场所登记等领域“鲁通码”服务场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2.智慧机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加强“山东通”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行政效能水平。进一步优化升级“山东通”功能,按要求做好组织架构梳理及用户信息规范,推动“山东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实现机关高频业务系统与“山东通”应接尽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3.智慧决策。依托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智慧平台,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工程巡查、验收模式,突破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实现施工作业面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快审计大数据中心县级示范建设应用和推广,推进审计监督“一张网”“一盘棋”改革,打造“数智+”审计监督赋能莱西模式。(责任单位:市审计局)稳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持续加强风险防控。深入推广上线新电子税务局,完成全面扩围,年底前“慧办平台”上线启用。(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莱西市税务局)创新数字监管服务方式,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进市场监管业务创新融合,将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公示、餐饮安全评价、证照到期提醒等市场监管业务纳入“多多莱”智能便民服务平台,打造数字化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打造“一网统管”治理体系
14.智慧法治。加快各类数据资源整合,推动全市诉求解决一体化平台上线试运行,实现民生服务事项一个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反馈。(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与应用,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年内争取打造3—4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拓展“检小莱普法”等新媒体平台服务,提升法律监督和公共服务等效能。(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依托公证综合业务系统,推行“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将公证服务模式向远程视频“面对面”转变,有效拓宽网上公证服务渠道,实现“零跑动”办理公证业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5.智慧应急。完善市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危化品企业监管平台、智慧安监云平台、地震监测、应急气象信息服务平台以及水利、水文等相关平台数据充分融入市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逐步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信息共享、高效指挥的智能化、扁平化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6.智慧城管。推进“城市燃气安全智能监管一件事”改革,为我市2000户使用液化气的餐饮用户,安装在线燃气泄漏监测设备,提供燃气泄漏感知服务,进一步提升智能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推进智慧执法,探索实施非现场执法模式,打造蓬莱路(长岛路-青岛路)、长岛路(重庆路-文化路)路段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示范路段。(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三、促进数字文化繁荣发展
(七)推动文化数字化发展
17.文化大数据体系。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统筹推进文化数字化基础建设、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构建“文化一张网”,提升文化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推动文化行业数字化转型
18.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健全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持续提升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馆智能化水平。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农家书屋主题阅读活动,加强“山东全民阅读在线平台”和“省农家书屋阅读活动平台”宣传推广,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数字阅读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崔子范美术馆)
19.文化业态数字化。加快手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统筹非遗工坊、手造乡土名村等资源,打造共同富裕新样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积极打造应急广播十大应用场景,创新应急广播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九)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20.智慧民政服务。深化全市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模块,筑牢养老服务监管“一张网”,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协调,提高养老智慧化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智慧化“无感认证”应用,依托山东省、青岛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构建“后台有监测预警、前台有帮扶救助”运行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1.智慧人才赋能。推动人才工作数字变革创新,依托青岛智慧人才管理平台,做好线上人才政策、人才服务、人才项目、人才金融、人才申报等相关工作,积极赋能人才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2.智慧人社服务。加大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宣传力度,引导待遇领取人员通过“爱山东”APP、电子社保卡等渠道进行认证。依托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深化“社银合作”行动,在全市6家银行实行社保业务延伸服务基础上,逐步增加社保延伸服务网点,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就近办”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推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融通应用,用好“青岛教育e平台”,赋能教育扩优提质。参与教育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数字化教育管理人才。建设高中人工智能实验室3间,评选一批智慧校园建设应用特色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24.智慧医疗服务。依托莱西医疗集团,建设全市统一的区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立涵盖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卫生指标等数据的区域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评级工作,持续推进二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医院智慧化水平。完善重点人群智慧随访系统建设,提升随访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5.智慧医保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场景建设,继续支持定点医疗机构以“互联网+医保”方式提供全流程就医服务。打造莱西市医保全媒体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群众诉求办理质效。拓展“视频办”专区4个服务事项,不断创新医保服务新模式。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在全市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医保工作站11处,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医保工作站31家,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医保基本业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6.智慧出行服务。持续推进停车场联网接入工作,继续推广青岛停车APP。(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加大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密度,新增建设2处不停车检测系统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科技治超作用,提高工作效能。推行驾培“先培后付、计时支付”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7.智慧旅游服务。加大“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推广力度,持续组织文旅企业接入云游青岛智慧文旅平台,完善接入文旅企业信息。打造“书香莱西”阅读品牌,依托全市5家城市书房,创建莱西市城市书房联盟,开展公益阅读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提升数字消费能力
28.数字消费。积极响应“数商兴农”工程,实施农产品电商品牌化打造提升行动,打造优质农产品电商品牌,带动全市农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传统产业线上线下双循环机制,指导传统企业线上发展,扩大传统产业“触网”覆盖面。推动消费新业态下乡,开展绿色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品牌商品下乡等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业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提升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29.城乡融合。持续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莱西经验”数字乡村样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电网、水利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新建改造中低压线路251.24km,新建改造配电变压器24台。加快机械水表改造进度,推进立户报装业务流程信息化的应用,提高各部门业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供电公司)提升农村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镇街、新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推进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科技、文化等民生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同质化,进一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文化和旅游局)
30.社区融合。加快推进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强化智慧社区平台功能支撑,打通社会治理“神经末梢”,赋能基层治理。继续组织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建立完善智慧社区创建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打造一批特色智慧社区品牌,完成今年智慧社区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集街道办事处、望城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数字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提升生态环境数字治理能力
31.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强化非现场监管模式,实施“互联网+执法+企业服务”智慧化监管,实现生态环境问题线上“精准发现—及时处理—解决反馈”闭环模式运作,开展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做到对企无事不扰。强化污染土壤监管数字化应用,加快推进2024年度新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责任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32.固废治理数字化。加快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水平,逐步构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的数字化管理“一张网”。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全流程线上管理,助推超20个“无废细胞”建设。(责任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根基
(十三)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33.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做好联通数据存储中心推广宣传工作,推进移动公司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数据服务、数据分析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为更多企业提供数据存储、分析和网络安全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4.新型运力基础设施。继续推进5G专网建设,新建5G基站300个,实现全市5G网络全覆盖。加快5G应用场景拓展和产业生态构建,推进5G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新型感知基础设施。围绕“数字青岛”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市感知体系建设,推动城市资源数字化,加快实现城市主要生命体征的实时感知,提升城市感知判断、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物联”“数联”“智联”三联一体的智慧城市感知体系,支撑城市智慧感知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四)布局新型融合基础设施
36.能源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新型储能等能源设施建设,推动联特云储储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难题,提高电网运行效率。(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力争年内新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37.水务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深化智慧水利平台建设,搭建数字孪生水厂,完善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水厂供水监管,完成数据对接,视频监控接入工作,推进水表智慧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水务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昌阳集团)
七、优化数字莱西建设环境
38.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数据常态化返还机制。贯彻落实数字青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项目全口径备案管理,形成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一本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9.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化履职能力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夜课堂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的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懂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二十条措施”及实施细则,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工作,构建多层次的专业化、产业化、数字化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0.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落实信创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安全可控水平。持续鼓励推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基础设施融合共享。(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
41.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加大数字莱西建设的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社会资本参与的数字莱西重点项目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2.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宣传数字化转型做法经验、典型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培育一批典型案例、场景和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西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年6月28日)
西政办发〔2024〕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修订后的《莱西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30日印发的《莱西市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西政办发〔2017〕94号)同时废止。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莱西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我市文化和旅游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文化和旅游业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旅游条例》《青岛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莱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隶属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文化和旅游场所,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许可或通过文化旅游标准化评定的经营单位,以及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注册的博物馆;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其隶属的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交流、演出、访问、调研、考察、推广等活动,以及旅行社组织的国(境)内外旅游活动。
1.4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5 风险评估
1.5.1 自然灾害。莱西市地处山东半岛北部,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以台风、洪水等为主,台风对景区游乐项目、大型文娱活动等带来了较大安全风险;莱西市境内水库、河流较多,伴随台风的强降雨或其他暴雨天气也可能导致水库、河流水位暴涨,产生文旅安全风险。
1.5.2 事故灾难。旅游旺季文化和旅游场所人流量激增,导
致出现交通事故的风险升高。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
通事故、文化娱乐场所和住宿场所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拥挤
踩踏事故等。
1.5.3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食物中毒等。随着游客等流动人口增多,疫情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疾病有发生或流行的可能性,将增加文化和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1.5.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外文化和旅游安全事件、从业人员群体性事件以及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等。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也对文化和旅游安全构成较大影响。
1.6 事件分级
按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突发事件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6.1 一般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
(2)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事发地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3)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1.6.2 较大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事发地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1.6.3 重大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旅游者2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事发地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严重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1.6.4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2)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事发地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上述分级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机制
2.1 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外事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市体育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镇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负责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3)组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调集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组织指挥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超出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对能力时,提请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响应应对;
(5)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舆情应对;
(6)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7)根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市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
(8)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9)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
(2)落实上级决定,组织、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及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
(3)负责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评估;
(4)建立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和研判相关突发事件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等工作;
(8)负责与市应急委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的协调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场所的调处和管理;参与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涉及民族宗教事务诱因调查,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涉台港澳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服务中心):在我市发生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涉及外国人员时,根据相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向外国驻华使馆进行领事通报。当我市居民在出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领事保护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必要时可以依法实行交通管制,保障运送伤员和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通行;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协助主管部门处置因文化和旅游引发的群体事件。
市财政局: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安排应由市级负担的必要的救援与处置经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运输保障,协调接驳车辆接驳旅客,督促当事车辆企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参与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责任调查工作。必要时,按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求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留样检验等。
市应急局:依法组织参与文化和旅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涉旅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组织对现场进行检查,收集证据,会同疾病控制中心等单位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留样抽检等,适时启动《莱西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作出认定。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适时启动《青岛市莱西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中涉及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事项的执法工作。协助维护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秩序。
市体育中心: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监督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事件调查。
市气象局: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工作,为应对旅游突发事件提供防御气象灾害的决策依据。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指令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后期保障和相关善后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定,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负责上报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事件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设立相关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涉外突发事件通报,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
(2)抢险救援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组成。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事发地镇政府)等组成。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保卫工作,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
(4)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医疗卫生专家、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医疗卫生处置工作。
(5)涉台港澳协调组:由市委统战部牵头,指导和联络有关部门协助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台湾游客,协助联系港、澳特区政府有关驻内地机构。
(6)涉外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服务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组成。负责协调处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中的重大敏感涉外事宜。
(7)人员疏散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事发地镇政府等组成。负责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8)后勤保障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组成。做好应急处置物资补给等后勤保障工作。
(9)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组成。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由市、镇(街)财政分级负担保障。
(10)事故调查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组成。负责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
(11)专家支持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领域专家、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检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12)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地镇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以及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控、收集、研判、引导工作。
(13)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镇政府牵头,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组成。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依法做好遇难人员家属救助、补偿、抚慰工作。
3 预防监测
3.1 预防
各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文化旅游企业和文化旅游活动主办单位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对易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增强应急响应针对性和有效性。
3.2 预测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要根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监测数据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照外地发生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预测工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3 监测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各镇政府、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建立文化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公众举报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文化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4 预警
4.1 预警分级
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因素,参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情况总体可控,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
黄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
橙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
红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
下列情况,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相应级别预警:
(1)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发布预警的;
(2)国内旅游城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的;
(3)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国(境)外旅游预警的。
4.2 预警发布
蓝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并报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报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青岛市应急局。
黄色预警由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发布,同时抄报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青岛市应急局。
橙色、红色预警由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同时抄报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青岛市应急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信息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
4.3 预警响应
预警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防范准备、协同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政府报告,向青岛市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政府报告或通报。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汇总信息。
(2)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态进行会商研判。
(3)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处置准备工作,检查、补充物资设备。
(4)通过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工作提示。
(5)派出工作组指导事发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6)有关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视情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协同处置。
(7)不定期调度、汇总、上报信息。
(8)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9)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红色预警信息发布后,通知辖区文化和旅游企业,关闭受影响的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景区、景点等,调整公共交通,劝导疏散相关人员。
蓝色、黄色预警响应应采取(1)和(4)项应急措施;橙色预警响应应采取(1)至(8)项应急措施;红色预警响应应采取(1)至(9)项应急措施。
4.4 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 信息报告
事发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并在15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对事件进行研判,第一时间向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进行响应处置,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逐级向青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报告内容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
(2)简要经过、财产损失、伤亡人数、影响范围;
(3)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其他有关单位的名称;
(4)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判级别;
(5)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
(6)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
(7)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532-88405258。
6 应急处置
6.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积极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事发地镇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在国(境)外发生涉及我市公民和机构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国驻外(港澳)派出机构做好境外保护工作。
现场救助应急处置内容包括:依法封锁保持事发现场,全力组织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并组织好人员疏散工作,对突发事件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向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救援人力、物力、财力申请,排查危险因素及控制危险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2 分级响应
6.2.1 分级响应程序
(1)四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市政府的请求和实际需要,青岛市有关部门启动部门预案应急响应,配合处置。
(2)三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时,由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报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3)二级响应
当发生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时,由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现场和游客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4)一级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时,由青岛市专项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和游客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青岛市主要领导批准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6.2.2 分级响应内容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的分析,采取如下对策:
(1)指导事发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组成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及游客状态,为应急部门或事故相关领域主管部门提供建议措施。
(4)根据预案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报请军队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5)组织协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赴现场指挥相关工作。
(6)及时按规定向市政府、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报告。
(7)协调组织相关单位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8)服从国家和省级、青岛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指令,抓好落实,控制事态,做好救护、救援等工作。
6.3 指挥与协调
(1)发生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时, 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或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
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
(2)发生较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时,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协调处置。青岛市、省、国家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6.4 应急处置措施
6.4.1 自然灾害事件
当自然灾害影响到文化和旅游行业群众人身安全时,事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在与事发地镇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立即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情况。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报告后,上报的同时,对灾害事件进行初步研判,按照自然灾害事件类型,通报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主管单位。根据已掌握的事件发生的情况,给出应急处置建议,并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积极配合事发地镇政府提供紧急救援,必要时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要及时向其他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并视情况组织检查、巡视,向公众发出提示或避险警告。
6.4.2 事故灾难事件
(1)交通安全事故
驾驶员、导游(领队)要在第一时间报警,通知保险机构赴现场取证处置,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受伤人员救助以及其他事项处置,并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和受伤人员安抚工作,同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按有关规定上报,视情况派人赴现场及提出应急响应建议,通报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为涉事游客提供紧急救援。
(2)火灾事故
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单位发生火灾事件时,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性质、发展态势作出初判,立即向市政府和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并根据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
6.4.3 公共卫生事件
(1)传染病疫情
游客在行程中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服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出的安排,协助进行检验检疫,同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
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积极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旅游景区、旅游住宿饭店等相关文旅企业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群众的安抚工作。根据防控需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就地隔离观察的意见后,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监督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游客的行程路线,向游客途经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同时,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
(2)食物中毒事件
游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文化和旅游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市市场监管局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组织游客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卫生健康局报告。
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开展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调查,并采取相应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按规定上报,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6.4.4 社会安全事件
(1)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后,活动承(主)办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事发地活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本单位(部门)参与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属地化”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由活动主管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和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核查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开展受伤人员救助,必要时主动组织协调企业、酒店,协助有关部门为家属提供食宿等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2)当发生港澳台或外国人伤亡事件后,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名称、国籍(地区)、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并向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服务中心)报告,市委统战部或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服务中心)按要求协助市文化和旅游局处理。
6.4.5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第一时间查看“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12308热线”是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公民在海外遭遇突发情况时可以拨打的电话),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5 扩大响应
当文化和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有扩大发展趋势、难以控制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国家和省、青岛市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6 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建立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确保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 社会动员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 应急结束
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文化和旅游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在青岛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宣布应急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7 信息发布与舆情导控
7.1 信息发布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政府、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较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报道,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统一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报道要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或省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涉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经省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发布;对涉外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
7.2 舆情导控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启动舆情导控机制,专人负责关注、收集来自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的相关舆论舆情,并进行分类整理。对群众关注度高、言论严重偏离事实本身并可能给社会公众带来负面影响的言论和观点利用正确的舆论手段进行矫正和引导,及时答复或更正各类媒介平台发布的不正确言论和观点,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避免因负面舆论引发社会消极情绪,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
8 恢复与重建
8.1 善后处置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由善后处理组在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实施完成,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善后处置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的社会和群众生活工作秩序。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事发文旅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等善后事宜。
8.2 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保险公司要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要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和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为遇难者亲属、事件单位办理理赔工作。
8.3 社会救助
市应急局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4 调查评估
(1)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适时组成突发事件调查组,对事件诱因及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政府。
(2)较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青岛市、省、国家组织进行调查的,各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做好配合工作。
8.5 总结报告
一般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事件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理清事件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同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评估报告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9 应急保障
9.1 队伍保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建我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队伍。依托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9.2 物资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 通信保障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含卫星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 交通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公安局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 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事发地镇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要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必要时,动员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9.7经费保障
处置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事发地镇政府分级负担保障。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的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 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 宣教培训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每年组织全市行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及应急培训。积极向群众、文旅企业宣传涉文旅突发事件知识和救助技能。将有关文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文旅相关部门行政干部培训的内容,开展普及教育。积极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开展应急常识宣传普及和应急演练工作,对文旅相关风险和相关内容进行知识普及。
10.2 应急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至少每2年组织1次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预案演练。各文化和旅游企业要经常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做好量化指标评估。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情况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文化和旅游相关单位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应急演练,演练场所自行设置,但必须安全、合理。练程序、查漏洞、补措施,不断增强本单位各种应急预案实用性。
11 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追究责任。
12 附则
12.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制定、解释。
12.2 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管理。
12.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简介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是莱西市人民政府主办、由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辑。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刊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市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在《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文件为标准文本,与“红头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以免费赠阅为主,市民可在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及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市文化馆等公共场所查阅。
《莱西市人民政府公报》为A4开本,季刊,必要时不定期出版发行。